林下经济对促进经济转型低碳发展意义重大
作者:中国林牧渔业经济学会 发布时间:2019-03-13 16:59:07 浏览次数:2394
厉以宁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农村改革的第一声春雷。改革将集体林地承包给农户,确立承包经营权70年不变,并且引入资本使林地林木可以抵押变现,为我国农村改革树立了样板,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尤其是对当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具有重大启示意义,集体林改告诉我们要更加重视初次分配改革,在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同时,强调公平第一,确保农民等弱势群体在初始分配中获得公平的待遇和机会。
厉以宁强调,传统的产业增长方式将生态保护与经济增长对立起来,通过生态破坏与高碳排放的方式实现粗放型增长。这种增长具有极大的破坏性,是不可持续的。在当前低碳经济形势下,更加强调的是绿色增长、绿色就业、绿色外贸、绿色致富和绿色城镇化,林下经济发展对实现低碳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一是林下经济所生产的产品是绿色产品,增加的是绿色GDP,实现的是绿色增长。二是林下经济为返乡农民工提供了绿色就业平台,不砍树能致富,不出乡也能致富,不仅如此,返乡农民工还带回了资本、技术等,为繁荣农村经济作出贡献,这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时表现的尤其明显。三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高污染、高耗能的产品不仅不能出口,也不能进口,而林下经济所生产的产品绿色、无污染,是绿色外贸的稀缺品。四是发展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林下经济的发展为农民增收致富提供了一个新的选择和突破口,帮助他们实现绿色致富。五是当前许多地方的城镇化不是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而是片面地强调圈地盖楼,这对经济社会发展有很大的危害性。林下经济发展促进林区农民增收致富,带动林区小城镇建设,这是一种很好的模式,值得总结借鉴。
贾治邦说,林下经济发展不仅对林业发展、对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衡量一项改革成功与否的关键在于看这项改革是否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而要解放和发展生产力首先要解决的是产权问题。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就是从集体林地的产权问题出发,明晰了林地林木的承包经营权,确立了承包经营权长期不变,使林农增收致富、林区经济迅速发展成为可能。而林下经济的发展,为农民工就业开辟了新的空间,解决的是山区、林区等贫困地区经济发展的问题,鼓起的是林农、农民工等低收入人群的钱袋子,对促进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
贾治邦指出,发展林下经济不是小打小闹,不能小看。当前,我国林下经济发展总体势头良好,但在发展过程中仍要注意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技术支撑问题,要增加林业实用技术的研发,提高林农运用技术的水平和能力,以提高林下经济发展的效率。二是组织形式问题,无论是林农个体经营、林农专业合作社,还是龙头企业加农户模式,都需要政府提供服务,加以引导,在实际操作中不能操之过急。三是因地制宜问题,不能搞一刀切、千篇一律,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具有地方特色的林下经济发展规划,要注重培育地方主导产业。
赵树丛说,林下经济是绿色经济、特色经济、立体经济。发展林下经济,既符合绿色发展的方向和社会消费的取向,又避免了产品趋同,具有广阔的市场空间,还可以进行长中短有机结合、上中下综合开发、农林牧复合经营,实现国土空间开发的优化和高效利用。发展林下经济,既可以巩固林改成果,还可以发挥促进绿色增长、促进以人为本的绿色城镇建设、促进农民收入倍增三大功能,扩大改革红利。
赵树丛指出,在厉以宁教授主持下取得的“林下经济与低碳发展战略”专题研究成果,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新的政策建议,对进一步深化林业改革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发展林下经济,巩固林改成果还要特别关注和重视六大问题。一是切实维护农民林地承包经营权,让林权证成为“铁证”,保持林地承包关系长期稳定。二是提高林地征占用成本,遏制林地的大量流失。三是加大对农民经营森林的扶持力度,全面提升森林质量。四是积极发展林业金融服务,解决林下经济发展投入不足难题。五是大力保护森林资源,绝不能以破坏森林资源、牺牲生态为代价,换取短期的经济利益。六是建立健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降低农民经营林业的灾害风险。国家林业局将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总目标,以改善生态民生为总任务,全面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林下经济,努力服务国家战略大局,努力服务民生需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张建龙参加研讨会,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潘盛洲、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黄守宏、中国工程院院士李文华、中共中央党校哲学部教授赵建军、北京大学中国持续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叶文虎就林下经济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教授朱善利介绍了《林下经济与低碳发展战略调研报告》相关情况。
据统计,2012年全国林下经济产值达3601.24亿元,其中林下种植1668.42亿元、林下养殖829.70亿元、林下产品采集加工578.83亿元、森林景观利用524.29亿元,带动农户4550.13万户,为农民人均增收453.64元。